人工生殖法 吴秉叡:本届一定审

吴秉叡举办代理孕母公听会(张理国摄)

「代理孕母」争议超过20年,立委吴秉叡上午举行「人工生殖法」修正案公听会,并强调本届立委期间一定会审此案,希望卫福部提出官方版对案。国健署副署长吴昭军回应,但尽速提出官方版修正案。

吴昭军也说明,人工生殖法在2016年报院后被行政院退回,目前已针对人工生殖法中,代孕者权利问题,及亲权探视权、反悔权通盘后续研议,由于法令涉及委托夫妻、 代理孕母、及子女三方权益法案也会明定,保障代理孕母隐私、身体自主权流产权利。如怀孕失败,代理孕母有没有权中止代孕契约,此外,代孕风险也要被充分被告知。

吴昭军表示,为避免代孕者商业化、工具化,法律也会明定是以「无偿方式」进行,但要有一定金额作为补偿,包括营养品工作权等,同时,为保障国内妇女,也会规定委托方至少一方要有中华民国国籍, 以免国内妇女成为国外的代理孕母。

至于委托夫妻的条件,也将限制是妻无子宫、或子宫因疾病难以怀孕、或怀孕到分娩危及生命之虞设限条件,避免有钱人因不想生而找代理孕母。

出席公听会的妇产科医学会理事长黄闵照说,他常看到许多妇女在诊间,掉着眼泪进来、掉着眼泪出去这些都是社会问题,现在都开放同性婚姻,代理孕母比同婚的冲击性更低;和信医院药学进阶教育中心主任陈昭姿表示,她出席类似公听会超过20年以上,不孕不是罪,她立誓今生要把法案完成。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说,有关立法基金会会期待优先保护代孕者,现行修法版本中还有很多讨论空间,像在法案第18之5部分,要不要给予酬金陷入两难,希望代孕不要商品化,也希望给予的必要费用要以代孕者为考量。而18之10的怀孕经诊断有遗传疾病部分,可人工流产,但代孕者流量是否要先生同意等?励馨希望立一个对弱势代孕者有保障的法。

今天的公听会也邀请出国寻找代理孕母的陈先生现身说法,说花了200多万元前往乌克兰,但因仲介因素求子无望,听到吴秉叡表示本会期一定会审「人工生殖法」,陈先生激动的竖起两手拇指比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