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秉叡喊撤选罢法版本没用 黄国昌:民进党将修法当斗争工具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主持时事联访记者会。(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立院内政委员会4日将排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议程突然新增绿委吴秉叡版本引发讨论;而吴在2日下午表示,将撤回提案,拒绝成为国民党政治斗争工具。但依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委撤案需回院会处理,因此本周四内政委员会仍可审查吴秉叡提出的版本。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直言,此事凸显民进党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视为政治斗争工具。

吴秉叡的版本方向为连署罢免需附身分证「发证日期」,且未经同意利用他人个资,伪造、假冒提议、连署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锾。

吴秉叡今天下午表示将撤回该提案,拒绝成为国民党政治斗争工具。但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2条规定,「议案于完成二读前,原提案者得经院会同意后撤回原案」。

对此,黄国昌说,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和《立法院议事规则》,提案人有撤回提案的权利,但仍应遵守程序,经院会同意,不是嘴巴说撤案就撤案。民众党党团也会按照议事规则在委员会审查时提出修正动议,让连署更加严谨,回应社会期待。

黄国昌直言,此事凸显的严重问题是,民进党将庄严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视为政治斗争工具,无视近年来罢免已沦为政党间政治斗争所用,导致人民「被连署」的情形愈加严重,甚至出现政党拿着桩脚名册抄写用于罢免连署,此等违背选罢法原始初衷的乱象。

黄国昌直言,只要不利于民进党自身的政治利益,宁愿背弃过往的主张,也不愿务实检讨制度的实践结果,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