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时速破百连闯红灯开1万2 17岁女遇便衣警判不罚

高雄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17岁的方姓女子,去年(2016)6月间机车行经三民建工路时,时速100公里行驶,4分钟内又连红灯违规,遭到后方尾随的员警开出12000元罚单,事后她不服,认为员警穿便服,当下以为是不明人士,才会加速骑走,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警方的执法有瑕疵,因此判决不罚。

判决书指出,89年次的方女6月22日凌晨0点10分骑着机车,行经建工路时时速一度高达100公里,4分钟内又红灯右转、未依两段式左转、红灯右转及左转等行为,因此遭到后方穿便服的员警开罚12000元,并吊扣牌照,她出庭时表示,当时员警穿便服,右手录影器材拍摄,「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出于不得已才会违规行驶,认为程序违法,应该要撤销罚单。」

警方则表示,「方女表示因为害怕想赶快回家,才会连续闯红灯,但是沿路曾经过3个派出所,都没有停下来求助,反而是骑到网咖前面,加上她在方母陪同下表示,时速高达100公里,明显就有危险驾驶。」不过法官审理后认为,警方执法有明显重大之瑕疵,加上调阅画面发现,方女并没有飙车,是误认员警为不明人士才违规,因此判决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