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开发信托 创造多赢共好模式

安信建经总经理张峰荣。(信义房屋提供)

「不动产开发信托」日渐受到重视,也日渐普及,例如「预售屋履约保证」的五种机制之中,不动产开发信托对于购屋族、开发商,甚至是金融市场等三方都有好处,因此也成为最常见的预售屋履保方式之一。

不动产开发信托是以开发为主要宗旨的信托类型,在不动产交易中,最常用于预售屋履约保证。内政部规定,2011年5月1日起,预售屋建案都必须使用「履约保证机制」,官方所提供的方式有五种,包括「价金返还之保证」、「价金信托」、「同业连带担保」、「公会连带保证」、「不动产开发信托」,其中,「价金信托」及「不动产开发信托」这二种方式最为常见。

对消费者而言,不动产开发信托之优点有三。第一,建商、银行、建经公司三方签订信托契约,建商将兴建资金、承购户缴纳的购屋价金、土地与建物全都交付信托,银行负责管理信托专户,建经公司负责监督建案工程进度,工程达到契约约定进度才会通知银行拨款给建商,避免承购户血汗钱遭建商卷走。

第二,若信托契约约定承诺续建,或者事先无约定而建商倒闭,但受托机构与建经公司评估可以续建,建经公司、受托机构与原建商、营造商、融资银行等其他关系人就会进入协调程序,重新找寻后续专业续建者接手并完成续建,房子将不至于沦为烂尾楼。

第三,专款专用,减少建商无端挪用资金的风险。对开发商来说,不动产开发信托也有好处。首先,若是土地产权为多人持有,信托后移转给受托人即可把产权统一化,避免开发过程中地主意见不合、或因纠纷造成开发中断,大大提升开发成功的机率;再者,如果地主或建商欠债,债权人对地主、建商追索债务,但因其土地与建物均已信托,不会遭到债权人追索,整件开发案仍可持续进行;最后,与建经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众多,比如和「安信建经」合作的金融机构达二、三十家,建经公司可利用金融专业与合作伙伴,为建商取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节省资金成本。

至于对金融市场而言,建商倒闭落跑情事减少,有效降低银行逾放比,国银土建融逾放比长期低于0.2%以下,不良债权也变少,放款风险既大幅降低,银行每年稳赚利息,带来更稳定获利。可以说,「不动产开发信托」俨然成为银行业眼中的新蓝海,市场商机勃蓬,产值逐年放大,算是银行、消费者、建商、地主与建经公司「多赢共好」的良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