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举男」找应召妹猛吹仍「软趴趴」见笑转生气硬抢皮包逃
高雄市一名男子,去年11月在宾馆叫来一名应召妹,他因女方替其口交时,他的哪话儿仍不举,气愤地想取消交易,更出手夺走应召妹的钱包,惨因强盗罪遭判刑。(示意图,非本新闻图片/Shutterstock,达志影像提供)
高雄市一名不举男,去年11月前往某家宾馆,叫来一名应召嫩妹,双方谈好一次1500元性交易30分钟,但是女方替他口交时,他的哪话儿仍「垂头丧气」,自己气得中途喊停,还见笑转生气不认这笔交易,当场动手抢劫她皮包内2200元现金后逃逸,嫩妹从后方追赶,并拍下不举男车号报警,高雄高分院依强盗罪,判有期徒刑2年8月。
根据判决书记载,男方于民国108年11月23日16时34分许,在高雄市某别馆之对面巷子内,找来一名应召嫩妹谈妥性交易,约定价钱为新台币1500元后双方分别前后进入宾馆。
男方当时先交付2,000元予嫩妹后,女方找回500元,男方立刻猴急的要嫩妹替他其口交,但是任凭嫩妹怎么努力,男方都还是「软趴趴」,然后气得自己主动喊停,但男方这时却认为没有「爽到」,要打女方枪外,还要求还钱。该男立刻起身拿取嫩妹置于梳妆台上之皮包,双方当场发生拉扯倒卧在床上,男方还以左手肘压制嫩妹颈部右侧,再以枕头摀住脸部,强行取走皮包内现金2,200元,得手后逃逸。
嫩妹见状立刻追出,前往男方停放在宾馆附近之机车车牌,并拍摄车牌照片,嗣经报警处理。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为取回先前给付的性交易价金,竟以强盗手法,用暴力拿取从皮包内取走现金2,200元得手,涉犯强盗罪嫌,但看男方过去素行良好,因罹有恋物僻精神疾病,一时冲动犯罪,事后即坦承犯行,颇具悔意;且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7 万元完毕,因此判判有期徒刑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