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遭变心分手!云林男持19cm水果刀猛刺前女友 判7年8月

▲云林地方法院。(图/记者蔡佩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2023年发生一起杀人未遂案件,一名曾姓男子发现前女友分手原因竟是另结新欢,愤而持刀埋伏她上班的饮料店,趁其不备猛刺腹部、胸部,造成女子友满身血送医急救,所幸经抢救后没有生命危险。该案经法院审理,法官认为曾男涉犯杀人未遂罪,日前公布一审判决,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可上诉。

云林曾姓男子因不满女友系因另结新欢而分手,预谋于2023年7月某日上午持19公分水果刀,前往女子工作的饮料店外守候,并以返还物品为由接近前女友,期间趁所有人不注意时,持水果刀攻击前女友,现场同事见状后吓坏,立即将曾男拉开,但是曾男仍持刀连续猛刺,造成其前女友左侧桡骨骨折、左手腕撕裂伤并尺神经损伤及肌腱断裂、左臂、左手指及右手指撕裂伤、胸部穿刺伤并左侧气血胸、腹部穿刺伤。

女子鲜血直流,全身染红逃往隔壁店家求救,行凶的曾男乘隙逃离现场,女子被紧急送医救治,幸无生命危险。判决书指出,水果刀长约19公分且布满血迹,在曾男犯案后,刀尖部分已经弯曲、勾起,造成女子全身上下多处伤势,可以显见曾男所持凶器质地坚硬、锐利,具有显著杀伤力。

且其下手力道凶猛,刀尖明显弯曲变形,又都攻击胸部、腹部等人体重要部位,曾男亦曾向友人提到「原本昨天跟今天都决定要拿刀跟她一起死了」等语,已表明其想杀人、同归于尽的想法,此案经审理后,法官认为曾男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