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洗衣粉味」飄進家裡 他要鄰居4點前禁洗衣再索賠60萬

黄男、吕女都住在高雄三民区皓东路某处巷弄内,黄男不满吕女洗衣都会有味道飘进家里,气得对吕女提告。图/ingimage

判决指出,黄男、吕女都住在高雄三民区皓东路某处巷弄内,两家相隔5公尺巷道,几年前,黄男发现吕女在二楼露台洗衣、晒衣时,都会有浓厚的「洗衣粉味」飘到他家,黄男多次要求吕女改善都没结果,最后将吕女告上法院。

去年10月间,黄男和吕女达成调解,吕女承诺不会在每天下午4点前洗衣,也会使用烘衣机烘干衣物,但去年12月6日起,黄男发现吕女竟违反协议内容,不仅在下午4点前洗衣服,还不用烘干机,也不装拉门,导致「洗衣粉味」又飘到他家。

黄男不满吕女违反协议内容,气得对吕女提告,要求她赔偿60万元;高雄地院审理时,吕女反驳,称环保局都没对她开罚,在家晒衣服哪里违法?且两家相隔6公尺,最好洗衣粉味会飘到黄男家里。

但法官认为,吕女要不要在露台装设拉门,与黄男的居住安宁权无关,何况吕晒衣的地方距地面3公尺,四周还是开放空间,并未刻意将气味导流至黄男家中,何况两家各位处斜对角,相隔约5至6公尺宽,即便有气味飘到黄男家中,侵害仍属轻微。

法官认定,即便黄男、吕女曾签属协议,但吕女在下午4点前洗衣、未使用烘干机最多仅涉及有无按协议内容旅行等问题,并不构成侵权行为,黄男主张无理,判他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