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身心障礙學生交通 國教署113學年投入逾億元

国教署补助国立嘉义特教学校汰换交通车,图为交通车轮椅升降设备。图/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国教署每年补助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教育局处及国私立高中以下学校身心障碍学生交通服务经费,包含交通车汰旧换新、学生交通费在内,113年度合计超过1亿元。

国教署说,依据身心障碍学生无法自行上下学交通服务实施办法,为推行身心障碍教育交通车服务,补助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教育局处及国立特殊教育学校汰旧换新符合接送身心障碍学生需求交通车,如无法提供其交通工具者则补助其交通费。

国教署113年度分别补助13个地方政府汰旧换新40辆身心障碍学生交通车共7232万元、补助22个地方政府无法自行上下学身心障碍学生交通费1958万元、补助国立特教学校汰旧换新身心障碍学生交通车9辆共2245万元,以及补助国、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无法自行上下学身心障碍学生交通费731人次计570万元。

国立特教学校及设有中重度班的高中如有租用车辆需求,国教署也补助租赁交通车及随车人员经费。另外还有特殊个案,如花莲私立海星高中聘雇司机,租借复康巴士负责接送学生,以共乘方式,协助县内偏远学校乘坐轮椅身障学生上下学交通接送服务。

国教署表示,未来每年将持续编列预算专案补助相关交通服务经费,期能有效整合交通车资源更贴近接送身心障碍学生各种不同需求,以协助身心障碍学生顺利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