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碧仲签第一份人事令 萧美琴服务处执行长陈志强掌花莲民政处
花莲县代理县长蔡碧仲上任后,17日签署的第一份人事命令,就是任命前花莲市公所主任秘书、立委萧美琴服务处执行长陈志强,出任民政处长一职。
花莲县长傅崐萁因合机案判刑8个月确定,须入监服刑,14日收到内政部发出的解职令,悬缺将由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代理,宣誓就职暨交接典礼 17日上午10时于花莲县政府大礼堂举行,由内政部长徐国勇监交。
在蔡碧仲上任之后,签署的第一份人事命令,就是任命陈志强担任民政处长;而他过去曾任花莲市公所的主任秘书,以及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服务处的执行长,且在前花莲市长田智宣担任市长和吉安乡长时,都是担任幕僚长一职,对于民政业务非常熟悉。
陈志强下午在接获县府的通知后,随即进入县长办公室讨论接任民政处长的后续工作,也很快就答应接掌此一重任。
另外,有关蔡碧仲无官邸可住一事,经花莲县政府了解之后指出,由于这二天将有离职员工依规缴回府后路一栋多房间职务宿舍,但仍需时间整理清洁,因此本府将比照公务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安排蔡碧仲先暂住县府附近饭店,俾能兼顾安全与交通便利,待尽速将多房间职务宿舍整理妥适后,再安排代理县长正式搬入。
▲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衔命代理花莲县长,宣誓就职暨交接典礼于花莲县政府大礼堂举行,由内政部长徐国勇监交。(图/记者王兆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