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诗萍》李部长就让作家演讲时顺道卖书吧!这是三赢耶

蔡诗萍》李部长,就让作家演讲时顺道可以卖书吧!这是三赢耶!(图/爱传媒提供)

【爱传媒蔡诗萍专栏】读了作家教授廖玉蕙的大文,看她直言不讳的,批评了各地文化中心、图书馆、或公家单位邀约作者演讲,却不允许出版社趁便卖书的矛盾,的确心有戚戚焉!而且超级有戚戚焉!

身为写作者,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遭遇,「不可以!」是我们常吃的闭门羹!为什么不可以呢?答案大概是,这属于商业行为!于公部门,是不可以的,避免「图利特定厂商」吧!或者,上焉者的说法是,会「影响到作者的形象吧!」但我要说「不会」!

我相信,廖教授应该也会说「不会啦,你嘛担心太多了」!然而,官方这样的顾虑,行之有年后,也似乎变成了成规、常态。但我们创作者,也常会接到民间企业,或民间团体的邀约演讲,通常对方就很大方了,往往会说,可以请出版社摆摊子卖作者的书籍。

诚如廖教授说的,一旦作者在演讲中打动了在场听众的心,演讲结束后的签书会,效果真的蛮惊人的!但,很可惜,一旦是被公立图书馆、文化中心等邀约,那就很抱歉了,「不可以呦!」、「不方便呢!」往往就是答案。

说真的,有时我望着数百位听众,两手空空但希望我签名时的失望面孔,其实,我心底更是淌血的失望啊!如果,如果现场有我的书,那多好啊!

此外,我必须再多强调一点,(廖教授是大学老师,大概不好意思讲这点,但我是行走江湖的,演讲费可是我的日常不稳定收入之一,所以我必须厚脸皮的点出来!)公家单位、公立图书馆、文化中心的演讲费往往不高,还常常是按钟点计费的!

因此,如果能够打破常规,让出版社配合讲者卖书,那作者真的是可以不在乎演讲费的!而出版社呢?又可以搭作者的便车,利用演讲场地,最靠近读者的场所,把作者的心血、出版社的用心,一次推销出去!

在我看,这是作者,出版社,以及,邀请之公家单位,公家图书馆,三方皆大欢喜的「三赢局面」!实在不理解,何以要突成规,竟然数十年难以越雷池一步?!

我很怕听到公家单位讲什么「怕图利厂商」等等的推辞,现在文创风一阵阵,不嘛都是在图利厂商吗?文创产业,那个「产」字,容许我直白的讲,不嘛就是「放一堆创意换大笔钞票」的意思吗?

我承认,如果放得太宽,或许真会出现阿里不达的「演讲兼卖货」的鱼目混珠,然而,那不也是公家单位邀约演讲,或提供场地时,应该承担的责任吗?

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确实令人尴尬;但什么都不准,则必然扼杀文创的销售生机。可是,这绝不是两难的困境,反而是让公立图书馆,各地文化局,试着在推动文创产业的浪潮中,也学着如何去做判断,做选择,去芜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