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谷露营区溺毙事件 业者未设救生器材被诉

台北地检署

吴姓男子去年7月到新北市长青谷露营区游玩,从瀑布跳水后不幸溺毙,台北地检署认为,业者未在溪谷旁设立警告标示,也没提供救生圈、浮板等救生器材,24日依过失致死罪起诉业者游姓姊妹。

警消获报,去年7月19日下午1时,1名男子在新北市新店区的磺窟溪玩水时,从约2公尺高的短瀑跳水,下落不明,消防人员赶到救起男子时已经无呼吸心跳。

检察官与法医相验后,确认死者吴男因溺水死亡,吴男友人证称,他们曾在溪边搜寻吴男身影外,并到露营区的贩卖部,希望老板能提供救生圈等器材协助救援,但业者却没有任何救生器材。

该处负责人游姓姊妹辩称,她们只是提供场地露营,磺窟溪水域是公有场域,她们管不到,但检察官到场勘查,发现要购买青春谷露营区的门票才能进入该水域。

检察官认为,游姓姊妹收取门票提供场地给消费者戏水,却未在溪边设立任何警告标志,也未提供救生圈、救生衣、安排救生员,导致游客在不安全情况下戏水溺毙,涉有疏失,依法提起公诉。事后长青谷露营区已设有相关救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