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苏贞昌遭告散布假讯息 警没讯问又逾期移送法官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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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长苏贞昌去年底在立法院说,获得屏东「信功」猪农支持但遭对方打脸,立委也到台北中正一警分局告发他涉犯社会秩序维护法,但警方未「讯问」且逾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逾2月期限且「违法移送」,裁定不受理。可抗告。

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将苏贞昌移送,指他在去年12月1日于在立法院内,回应立法委员质询时称:「屏东猪农我非常熟,他们都非常支持我们。上礼拜我到屏东的信功猪肉,他还是国民党中常委,他很支持,我可以告诉你名字,信功猪肉。」有违反社维法的违序行为。

台北地院认为,苏贞昌本于宪法所保障权利主体的地位,在被警察机关移送之前,即应有受告知并有可以取得权利资讯的机会,以确保被移送人的程序资讯取得权,警察机关任何未赋与苏在宪法所保障的程序资讯取得权所做的社维法案件的移送,是不合法的移送。

法官詹骏鸿认为,涉嫌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的行为人,如经移送机关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移送机关得迳行裁处,但移送机关未依法让苏贞昌表示意见,法院就不得就苏贞昌是否确有违反社维法的行为,做实质的审理裁定,也不得再通知苏贞昌讯问。

法官指出,中正一警分局将苏贞昌移送法院,并未提出任何通知他说明的资料,只说卫福部今年1月22日发函,认定结果为无食安疑虑,是否违反社维警分局未敢专擅,移请法院裁处,但却未践行通知苏的法定义务。

法官表示,中正一分局任令社会秩序维护法2个月通知期间经过的情形,且实质造成法院无从在法定2个月期限内通知苏贞昌的可能),未完备宪法所保障被移送人听审等诉讼权及程序资讯取得权的违法移送,裁定移送不受理之谕知,以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