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贞昌挨告散布假讯息 迄今10个月仍未被约谈
林为洲去年告发行政院长苏贞昌在国会备询时说谎、释放假讯息,苏贞昌昨在立院答询时坦言,至今「没有」被约谈或收到不起诉通知。(陈信翰摄)
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去年前往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告发行政院长苏贞昌在国会备询时说谎、释放假讯息,同时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苏贞昌昨在立院答询时坦言,至今「没有」被约谈或收到不起诉通知;国民党立委江启臣质疑警察吃案,司法公平不应该要有颜色差别。
去年12月,苏揆在立法院回答莱猪议题时表示,肉品公司、信功实业很支持政府政策;信功实业随即发声明「坚决不使用进口美国莱猪做为公司内外销产品」。林为洲后来赴台北中正一分局,指苏散布谣言,告发苏贞昌违反《社维法》、《食安法》。
江启臣指出,行政院前发言人丁怡铭因皇家牛肉面事件,去年11月14日遭告发违反《社维法》、《食安法》散布假消息,违反《社维法》部分,今年1月19日法院裁定不罚;违反《食安法》部分,北检8月13日也裁定不起诉。反观苏贞昌被告后经10个月却没下文,质疑警方不敢约询。江启臣指出,同样是《社维法》、《食安法》,标准在哪?此外,也应体察当前《社维法》对假消息的过度规范,已经制造寒蝉效应。
对此,苏贞昌坦言,没有收到约询通知,也没收到不起诉通知,但不能定调是不敢约询,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是被告就一定被传讯,当检察官认为没必要就不用传讯,不然总统、院长、部长整天被告多的是。
内政部长徐国勇强调,我们不准吃案,「这么大的案子,哪个警察敢吃案」,但仍须看看构成与主观要件,可能是因为去年苏揆遭质疑时有公开解释,因此未被传讯,会针对个案去了解。
内政部表示,林为洲委员提告食安法部分:中正一分局业于110年1月27日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103000771号函请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提告违反社维法部分:110年1月29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103001124号违反社会秩序法案件移送书移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简易庭侦办,均已移送给司法单位,移送之后,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约询与否,警方无权置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