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这些新能源车限行政策调整!

沈阳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市道路限行管理措施有调整

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市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相关政策,决定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厢式货车同等通行政策;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特殊规定道路外,全天准许通行。轻型厢式货车通行政策及特殊规定道路详见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其它重、中型货车限行管理措施不变,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可通过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车辆通行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沈阳市公安局

2024年3月5日

来源: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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