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清除公园枯枝落叶 随意焚烧 2男遭判刑

一名刘姓男子承揽清除新北市树林区大同公园的枯枝落叶,但刘男却联络潘男将废弃物直接载去农地违法燃烧。基隆地院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判处刘男有期徒刑2年,潘男有期徒刑1年6月。(徐佑升摄)

1名刘姓男子承揽清除新北市树林区大同公园的枯枝落叶,但刘男却联络潘男将含有其他废弃物的枯枝落叶载去农地燃烧,充当肥料,而潘男也没有相关许可证照,2人均违反废弃物清理法遭起诉。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2人触法,判处刘男有期徒刑2年,潘男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上诉。

地院判决书指出,刘男承揽新北市大同公园清洁工作,并委托没有处理许可证照的潘男,迳自把枯叶、枯树枝等废弃物载到平溪,再由潘妻点火燃烧,当成农地肥料使用。不过事后遭新北市环保局稽查后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也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起诉刘男及潘男。

法官审理时,刘男辩称未指示潘男烧废弃物,事前他不知情,他是要潘载走并交给另一家环保公司。但潘男坦承受刘男委托到大同公园载运枯叶、枯树枝,再载往平溪燃烧,辩称他不知枯叶、枯树枝是废弃物,而田地的陈姓地主种木瓜、芒果和火龙果,所以载至该地燃烧后充当肥料。

法官指出,潘男并无相关再利用许可证明,也未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焚烧处理也不符再利用规范,现场照片可见焚烧剩余物还有铁铝罐等物品,显见属于废弃物,而该土地也非可作为废弃物再利用堆置处所。此外,潘男3年前曾非法清理生活垃圾被判刑1年,缓刑2年确定,更可证明再犯本案却辩称不知情,属畏罪卸责之词。

法官认定,本案虽无证据证明刘男指示潘男焚烧处理枯枝落叶,但刘未支付潘男薪资,仅补贴饭钱300元,可见刘将枯枝落叶作为肥料代价,抵充潘男的清运费用,最终依违反废清法判刘男2年徒刑,潘男1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