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诈欺 台高检促求重刑不易科罚金

电信诈欺案件,外界批评法院判太轻,台湾高检署1日邀集一、二审检察机关及刑事局、调查局开会研商。(陈志贤摄)

国内电信诈欺犯罪猖獗,案件逐年暴增,但法院判刑过轻,诈欺犯「抓不怕、关不怕」,引发外界批评,台湾高检署1日邀集一、二审检察机关及刑事局、调查局开会研商,会中决议锁定「台版柬埔寨案」诈团凌虐、律师及银行员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协助诈团等10余类重犯具体求刑,公诉检察官促请法院妥适量刑,另执行检察官若认为部分轻罪被告不执行,难收矫正之效,就不准许声请易服社会劳动或易科罚金,「要他们进去关」。

会议决议,诈欺案从警询调查阶段开始,即须加强搜集科刑资料,检察官于侦查阶段,须持续加强搜集,案件侦结时,对于涉犯以下10余类重大诈欺犯,向法院具体请求从重量刑。

其中包括「台版柬埔寨案」诈团凌虐、冒用政府机关及公务员进行电信诈恶性重大案件、跨境诈欺、被害金额庞大、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影响(如罹患忧郁症)、法律专业人士、银行员或软体工程师协助诈团犯罪、涉电信诈欺案未定谳又犯案、诈团首脑、重要干部、话务系统商、工程师、机手、车手头、控车手、收水人员等。

检察官如认为具体个案判刑太轻,必须提上诉。诈欺案判决定谳后,执行检察官若认为个案被告不执行,难收矫正之效,在被告声请易服社会劳动、声请易科罚金时,应审酌后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