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3万为求交保 称捐2000副老花眼镜法院不准

陈男说为交保他愿意用林男名义捐赠2000付老花眼镜给中南部各监狱、看守所。(洪靖宜摄)

陈姓男子去年6月拿刀抵住林姓男子腰间「我被钱逼到了」,得手3万元后逃逸,陈男被逮后称是不满林男假藉宗教名义对他女友敛财,还称是林「自己塞钱」给他。桥头地院依侵入住宅携带凶器强盗罪判7年3月。他不服判决上诉高雄高分院,并声请具保停押,称愿用林男名义捐赠2000副老花眼镜给各监狱,只要让他能交保回去陪伴失智母亲,但法官认为他犯案情节重大,驳回他声请。

据判决指出,陈姓男子于去年6月19日,听闻张姓女友曾经找1名林姓男子改运,还收取大笔费用,得知有利可图,于是同年6月22日假藉要去找林男讨公道,请张女开车载他去找林男理论,陈男抵达后,看到一旁荔枝园有蓝色有机油桶,和白色汽油桶,于是偷了一个油桶后,装入汽油闯入林男住家,从后方勾住林男脖子,并持水果刀抵住林男腰间,恫吓林男:「我被钱逼到了,要钱」。

陈男押着林男到神明厅,将准备好的汽油倒出后,再逼林男:「到底要不要拿出来,不然要杀死你」、「要不要拿出来,不然要放火烧」,最后陈男从他身上拿到3万元后逃逸,甚至还要他不准报案。警方获报后到场采证,案发8天后在台南逮到陈男,检方讯后依强盗罪声押获准。

桥头地院审理时,陈男供称他是去找林男理论,并没有恐吓林男,是林自己突然塞钱给他,当下他也慌了,加上躁郁症发作,就把钱拿走,没有说要杀死林男这些话。

但法官认为,陈男如果不是要拿钱,为何不退回,且如果是单纯兴师问罪,为何要带油桶甚至将油倒出来,法官综合事证,认定陈男是预谋抢劫林男,考量他曾因案入监,获得假释后未满4个月就再犯下强盗罪,依侵入住宅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刑7年3月。

陈男上诉高雄高分院,并声请具保停止羁押,他称愿意用林男名义捐赠2000副老花眼镜给中南部各监狱、看守所,也愿意带电子脚镣,每到礼拜到派出所报到,只要让他交保回去陪伴失智母亲,但法官认为他犯案情节重大,驳回他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