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嫌为求交保 喊捐眼镜给监狱
陈姓男子涉嫌抢走林姓男子3万元,他为求交保想出要以林男名义捐出2000副老花眼镜,但被法院驳回。(洪靖宜摄)
陈姓男子涉嫌去年6月拿刀抵住林姓男子,得手3万元后逃逸,他被逮后称是不满林男假藉宗教名义对他女友敛财。桥头地院依侵入住宅携带凶器强盗罪判7年3月。他上诉高雄高分院,并声请具保停押,称愿用林男名义捐赠2000副老花眼镜给各监狱,让他交保回去陪失智母亲,但遭驳回。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于去年6月19日听闻张姓女友曾找过1名位在高雄开设神坛的林姓男子改运,还收取大笔费用,质疑是敛财,于是同年6月22日,要张女载他去林男家讨公道,抵达后,他看到一旁有油桶,拿着就闯入林男住家,并从后方勾住脖子,持水果刀抵住腰间,恫吓:「我被钱逼到了,要钱」,还押人到客厅,将汽油倒出,再说:「到底要不要拿出来,不然要杀死你」、「不然要放火烧」,最后共拿到3万元后逃逸。林男报案后,警方于案发8天后在台南逮到人。
桥头地院审理时,陈男供称他是去找林男理论,没有恐吓,是林突然塞钱给他,当下他也慌了,加上躁郁症发作,就把钱拿走,离开前没说要杀林男这些话。
法官认为,如果不是要拿钱,为何不退回,而是把钱带走?且如果是单纯兴师问罪,为何要带油桶甚至将油倒出来,加上考量他曾因案入监,获得假释后未满4个月就再犯罪,依侵入住宅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刑7年3月。
案件上诉高雄高分院,目前审理中,收押至今的陈男,他声请具保停押,称愿意用林男名义捐赠2000副老花眼镜监狱、看守所,也愿意戴电子脚镣,每周到派出所报到,只要让他交保陪伴失智母亲,但法官认为他犯案情节重大,驳回他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