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月 女为捐肝与夫再婚:因为我爱他

田新丙和「新婚」妻子苏丹病房走廊聊天。(图/取自网路)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田新丙和妻子苏丹从恋爱到结婚将近10年,两人在今年6月离婚,但才过了两个月,田新丙被诊断出罹患严重肝病,必须做肝脏移植手术,否则性命难保!苏丹得知此事,自己先去做了体检,再花了两个星期求前夫与她结婚,两人终于在8月再做夫妻。「因为我爱他!」当面对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时,苏丹哭着说。

在大陆,器官移植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只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内的旁系血亲父母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才能成为活体肝的捐赠者。《新京报》报导,32岁的苏丹和39岁的田新丙6月时因公司规划意见不合,大吵一架后一气之下就离婚,分手后仍暂时住在一起,为的是继续为合开的公司奋斗。

苏丹坦承,离婚是一时冲动,等到两人平静下来应该会「复婚」,而田新丙的重病加速了脚步。离婚后的两个月,田新丙被检查出中晚期肝硬化,需要做肝脏移植手术,苏丹从医院得知肝源缺乏,光是解放军309医院就有10名患者等候肝源,但「前夫」的命不能等。

苏丹向田新丙说她要捐肝,田新丙还以为「前妻」爱说笑,但苏丹认真地拉着他去医院,找医生咨询,田新丙拒绝了,因为捐肝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发生意外,我自己没治好,她也伤了身体女儿还那么小。」

苏丹却甘心冒险。她瞒着田新丙去做体检,之后拿着体检报告给田新丙看,「我符合捐赠条件,只要复婚就行。」田新丙被劝了两个星期,终于接受前妻的「求婚」,「就算只有两三成的希望,她也要陪我来闯一下。我真的很感动。」

苏丹面对伦理委员会审查专家第二轮审查时,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综合评估多方因素后,最后全票通过。主持伦理委员会的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石炳毅说,活体捐肝的案例大多是父子之间,夫妻之间非常少。

10月31日,苏丹在北京解放军309医院,被推进手术室前,田新丙告诉医生,如果手术发生意外,「一定要先保住她!」最后,苏丹捐出590多克肝脏,晚间11时20分左右,田新丙的移植手术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