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海巡查缉队员开公务车办案酒驾 主管收罚单才知车遭查扣
海巡查缉队员开公务车办案酒驾 ,主管收罚单才知车遭查扣。(中时资料库)
海巡署侦防分署黎姓侦查员,2023年3月间配合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台北专勤队执行「祥安专案」时,开公务车返回专勤队途中遭警察拦检,酒测值0.2遭到扣车,但黎员并未向上回报,直到侦防分署收到警方罚单才发觉,梨员事后遭惩戒法院认定执行职务竟开公务车酒驾,影响机关形象,日前判降一级改叙。
根据判决书,海巡署侦防分署基隆查缉队黎姓侦查员于民国112年3月15日配合内政部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台北市专勤队执行「祥安专案」,返队时驾驶公务车遭警方拦检,酒测值达0.2当场被移置保管车辆。
未料梨员事发后未立即向单位回报,直到侦防分署收到公务车辆违规罚单及电询基隆查缉队后,被黎员才向该队主管告知,隔天又遭数家媒体电视报导,损害机关声誉。
梨员遭移送惩戒后,辩称和友人喝酒是为了探听走私情资,且酒后驾驶「公务车」是要返回「移民署专勤队」实施勤前教育等职务。惩戒法院认为,此举显见黎员遭警拦检时,尚未下班,仍在执行职务中,因此辩称「祥安专案」圆满达成,其酒后驾车不是执行职务行为不足采证。
法官审酌,黎员犯罪调查之侦查员,本应遵守政府喝酒不开车之令,竟于饮酒后吐气酒精浓度值达每公升0.2毫克之际,仍驾驶公务车执行公务,危及公众之用路安全,幸好未肇事,且已坦白认过、表示悔意,日前判降一级改叙。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