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老东家”说我违反《竞业协议》,需赔50万元。我笑了。

老马在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员已经有5年了,一直都保持着10000元左右的月薪。眼看刚入职的小伙月薪都有9000元,老马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就向公司请求涨工资。

人事经理把老马叫到办公室谈话,告诉他:这几年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你是老员工了,要发扬下风格,等公司渡过难关了,不会亏待你!

老马摇了摇头,说道:“我到公司是挣工资的,不是发扬风格的,当时入职的时候,你们说每年起码涨薪百分之十,兑现了吗?我怎么可能再相信你们?”

人事经理很不高兴,沉下脸说:“我不也没涨工资嘛!你要是对工资不满意,那就辞职吧!”

“辞职就辞职,我还怕找不到工作?”老马也火了,一拍桌子,气愤地说道,“真没见过像你这样不干人事的人事!”

人事经理惊讶地抬起头,冷笑一声,提醒他道:“你以为那么容易找工作?别忘了,公司是和你签了离职后竞业协议的!”

老马一愣,顿时想起入职的时候,的确签过一份竞业协议,约定离职后,不得到与公司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就要赔偿公司50万元。

这下,老马就没了主意,因为他除了从事技术工作,也没有其他技能,如果要找工作,肯定与公司有关业务有关联。

更为糟糕的是,公司近两年拓展了经营范围,除了主营信息化软件、硬件外,还兼营建筑、百货、家具、图书……老马要想找一个与公司业务不沾边的新单位,几乎就不可能。

正当老马郁闷的时候,当天晚上,一位不速之客登门造访。

此人姓赵,是本地一家信息化设备公司的人事主管,他不知从哪得来的消息,随身携带劳动合同,诚恳地邀请老马跳槽,还给出了20万元的年薪。

老马喜出望外,但也不无忧虑地坦言:自己有竞业协议在身,如果违约,可赔不起。

赵主管听后,也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怎么还有这么不讲理的约定?那你就更应该跳槽了!”

话虽如此,赵主管还是收起劳动合同,匆匆告别了老马。

老马看着赵主管离去的背影,不禁怅然若失。他有些后悔当初签那个竞业协议,不过当时就业形势不佳,如果不签,就入不了职,所以他也没有选择。

没想到第二天,赵主管再次来访,略带兴奋地告诉老马:“昨天我请示了我们老板,他说咱们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你就在家远程办公,只要本月完成定量任务,报酬不变,还有奖金!”

“这不太好吧?”老马说道。

“这种不平等协议根本就无效!”赵主管说,“举个例子,如果你现在被他们开除了,难道你就在家等着饿死?”

随后,他教给老马一个办法,让老马不要担心。

老马听后深受鼓舞,他站起身大声说道:“我明天就去辞职!”

赵主管拦住他说:“不急不急,你想好再定。”

可是老马却等不及了,他迫不及待地来到公司人事部,递交了辞职申请。

人事经理一下子愣住了,他想了想,从办公桌拿出一份聘书,对老马说:“我们刚刚决定,聘请你为公司高工……”

“不要了!”老马打断人事经理的话,说道,“现在想起我的好了?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谁稀罕啊!”

人事经理苦笑着说道:“你现在还是公司员工,这份聘书和文件,你就签收一下,留作纪念吧!”

老马一想,不管公司是真情还是假意,拿到“高工”这个头衔也不是坏事,于是欣然接受。

他不会想到,这次签收将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老马离职后,新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让他先在家整理之前的技术成果,形成文字材料后上交,每月由赵主管私人发给他20000元的报酬。

不久,老马的一篇技术研讨方案被新单位的副总看中,立即要求总经办将这个方案稍加润色之后,发表于企业内刊,而且还署上了“高工”老马的大名。

赵主管得知后,似乎有些气急败坏,把当期印出去的30本内刊全部要了回来,而且跑到副总办公室,像是要去解释什么。

但是几分钟后,赵主管就面带微笑地走了出来。

老马得知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副总肯定,非常振奋,尤其是作品还署上了自己的大名,说明公司领导早就拿他不当外人了!

一个星期后,老东家的人事经理给老马打来电话,指出他在竞争对手的公司任职,违反了竞业协议,需要赔偿公司50万元。

老马听后就笑了,说道:“你以为我不懂法啊,我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收到你们给我发的补偿,咱们签的竞业协议已经失效了!”

原来,老马签的那份竞业协议,只约定了老马违约需要支付50万元赔偿金,却没有约定公司在协议期应该给老马多少补偿。

所以老东家的财务,也一直没给老马打补偿款。

人事经理笑道:“你以为我不懂?你忘了正好遇到七、八、九月吧?三个月可不止90天哦。我马上给你打10000元,注明是这三个月的竞业协议补偿,协议依然生效!”

老马一下就愣住了,他仔细算了算,发现确实如此,不禁有些懊恼,随后又抛出一个问题:“我根本就没入职,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从事竞争行业?又怎么证明给公司带来了损失?”

人事经理嘿嘿一笑,说道:“今天上午,我收到你们公司的一期杂志,上面有篇技术方案研究,署的就是你的大名!”

老马大吃一惊,急忙问道:“这是内刊,你是怎么拿到的?”

“你说呢?”人事经理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挂断了电话。

老马赶紧找到赵主管,把这事一说,赵主管也有些紧张。

他在办公室来回踱了几步,突然笑了:“你说巧不巧?副总有个亲戚,和你的名字一模一样!你只要坚持说,那篇文章是公司同名同姓的人写的,不就行了?”

“为了把戏做足,你得出个书面说明。”赵主管皱着眉头说道,“声明那篇文章,就是那个小马写的,与你毫无关系!”

老马听后哭笑不得:怎么还有这样的操作?尽管那篇技改方案凝聚了他的心血,但为了避免50万元的索赔,也只能如此了。

老马写完声明,签好字后,赵主管带着声明就匆匆离开了。

第二天,正好应该是赵主管给老马打当月报酬的时候,可是老马等了一天也没等到,于是就打电话去咨询。

没想到赵主管却一反常态地说:“你和前面的公司签了竞业协议,怎么能再给我们做事呢?我这个时候再发给你钱,不就说明我们明知故犯?对不起,咱们的合作就到此为止了!”

老马突然就傻了眼:“你怎么不知道,我不是早就和你说了吗?”

“你有什么证据?”赵主管冷冷地说道,“我们不向你索赔,就已经不错了,以后别来烦我了!”

正当老马不知所措的时候,老东家的人事经理又打来电话,他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什么,略带揶揄地对老马说道:“怎么样?是不是只有我这个人事,不干人干的事?”

“回来吧!”人事经理向老马发出召唤,“我根本就没打算真的启动竞业协议,只是想让你清醒一点,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老马沉默半晌,回答道:“你们这些当领导的,得罪技术员有好处吗?我早就留了一手。”

不久,信息化设备公司在一个5000万标的项目竞争中顺利中标,那个小马使用了老马的技改方案,起到了关键作用,被奖励了50万元。

但是紧接着没过两个月,投入量产的设备却频繁出现故障——老马在提交上去的技改方案中,刻意隐瞒了好几个大“BUG”,从而导致甲方终止了与信息化设备公司的合同,并索赔200万元。

公司副总、赵主管,还有与老马同名的那名员工,全部被老板开除。

这个故事是由竞业协议引起的,其中有一些知识点,简单分析一下:

一、 什么是竞业限制?

所谓竞业限制,就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是有三类人适用于竞业协议: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某些明显不接触商业秘密的岗位,比如保洁,即使签了竞业协议也会无效,老马只是一名技术员,并不确定一定负有保密义务,所以人事经理才在他离职前聘请他为“高工”,别以为是关照老马,其实是在给老马挖坑。

二、竞业限制的范围

在竞业范围上,简单来说就是:既不能去竞争对手那工作,也不能自己创业做跟原单位同类业务。

但是,有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面太广,劳动者如果想找到丝毫不沾边的新就业岗位,大概就只能去种田了。

现在的竞业协议签得有些滥,远远超出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类人范围,而是什么人都得签,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协议有效,但又不得不承认,大多数确实有效。

所以,在签竞业协议的时候,应该让公司列明竞业清单,不然会有很大麻烦。条件过于苛刻的,建议不要入职了,这样的公司不宜久留,也不会长久。

三、竞业限制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但没有具体规定支付标准和具体金额,具体要看双方约定。

至于没有约定补偿标准的,实际操作中,应该支付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但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但是员工违反竞业协议,罚款有时会达到100万,甚至上千万,这显然是不平等的,但却有效。

四、竞业限制的激活

这是劳动者需要重视的一点,激活条件就是在离职后的三个月内收到补偿金。如果三个月内没收到补偿金,可以函告公司解除竞业限制。

有的公司故意整员工,离职后前两个多月,不转补偿金,等到员工没办法生活,只好去找工作,又突然给员工转一笔补偿金,然后竞业协议就被激活了,此时员工因为违约,就得支付巨额赔偿。

总之,签署竞业协议是职场打工人经常要面对的事情,里面的坑也很多,尤其是从事高科技相关的行业,在跳槽的时候要慎重,一不留神就会后果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