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流量...直播猥褻男住民賺外快 台南女照服員判9月沒收1萬所得

台南地院审酌,李女为求网路直播流量及直播平台会员给予对价,竟对其任职照护中心内受其照护住民为猥亵行为牟利,严重侵害个人隐私及人性尊严,认她犯乘机猥亵罪处9月。图/读者提供

去年4月间,李女甫因开色情直播被诉,法官认她犯以网际网路供人观览猥亵影像罪处拘役50日,没收所得25万元;这次又被住民家属告上法院,案发后她也丢了工作,还害该中心遭市府裁罚6万元罚锾,限期改善等处分。

检警调查,李女明知该住民为脑病变患者且受禁治产宣告之人,竟意图营利并供人观览,前年6月间凌晨利用其身体、精神障碍不知为抗拒情形下,在床位旁为他打手枪,并在付费会员均得观览直播内容的UT网站,公然直播其猥亵过程。

李女辩称,事前有得对方同意。但住民为脑病变患者,对事情认知与是非判断有明显缺失,致不能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法院并据此宣告他为受监护宣告之人,认她说词不可采信。面对住民家属提告,她也表达和解之意,但双方并无共识。

她于侦查中供述,因本次直播猥亵行为获利约5000元至1万元。台南地院审理时,她说,他们是月结的,没有办法针对特定的直播内容做计算,她也不知道实际到底多少钱,1个月大概10万元至10几万元。法官估算本案犯罪所得为1万元。

台南地院审酌,李女因贪图一己私利,为求网路直播流量及直播平台会员给予对价,竟对其任职照护中心内受其照护住民为猥亵行为,并将相关影像在网路上直播赚取获利,所为严重侵害个人隐私及人性尊严。兼衡她犯后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状,认她犯乘机猥亵罪处9月,未扣案1万元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