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5天抢银行辩称为吃牢饭 一审法官认定强盗未遂

汤姓男子持美工刀挟持女行员抢银行,辩称是为吃牢饭。台中地院法官不采信,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刑3年7月。(资料照片)

中市汤姓男子刚出狱5天,持美工刀闯银行挟持女行员,大喊:「我要抢劫,准备30万元!」,警方获报到场劝说,他才弃刀就逮。汤男供称,因找不到工作缺钱才抢银行;他的委任律师辩称,只为想吃牢饭,并无获取财物不法意图。台中地院法官不采信,依携凶器强盗未遂罪判3年7月,仍可上诉。

48岁汤男因公共危险案被判刑1年确定,服刑到去年8月4日出狱,他在8月9日下午1时57分将美工刀藏放口袋内,一人走进位于中市台湾大道、太原路口的国泰世华中港分行,佯向女行员要办开户,趁女行员背对办理时,他左手勒住她脖子、右手亮刀抵住她右肩,大喊:「我要抢劫,准备30万元!」。

被挟持的女行员吓得发抖啜泣,讲不出话来,其他行员劝阻、安抚汤男,并表示要报警,但汤男未放下刀子,并向银行经理要索30万元。警方获报在10分钟内即到场劝阻,汤男才弃械放走女行员,被警方当场逮捕。

汤男坦承犯行,宣称他出狱后,因有前科找不到工作,缺钱才去抢银行,自知手上仅有美工刀,须寻找比较容易下手的行员,才可能抢到钱,选该行是因人多、较有机会下手,后来,他自知跑不掉了,就叫周遭的人报警;而汤男委任律师则辩称,他只是为入监服刑,并无获取财物的不法意图。

台中地院法官勘验录影过程认为,汤男抢银行是因缺钱花用,想取得财物,而持美工刀挟持女行员足以抑制她的自由意志、无法抗拒,已达强盗犯行,且汤男是自知财物已无法得手,才转要求他人报警,以求入监服刑。

法官审酌汤男才出狱5天就犯恶行抢银行,对刑罚反应力薄弱,至于他罹患妄想型思觉失调症部分,法官认定他犯案过程及情节,并未受精神障碍影响,且严重惊吓伤害被害人、危害社会治安,8日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刑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