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酒后走下舷梯 靠压栏栅摔坠落惨死 二副因这理由有罪

基隆港一名船员酒后走下舷梯,因重心不稳靠压栏栅摔坠落惨死,二副被判有罪。(中时资料库)

张姓船员酒后辞职获同意,下船走舷梯因重心不稳向外倾斜靠压上扶绳,因舷梯栏栅杆距过大,扶绳无法支撑张男体重,张男坠地不治。法院审理判管理舷梯的二副蔡姓男子拘役55天。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张男受信福航业股份有限公司雇用在「信福1号」轮负责操舵、保养、装卸货等工作。民国107年9月6日,「信福1号」停泊于基隆港西15码头进行卸载砂石作业,张男当天轮值酒后情绪不稳,透过公司群组提出辞职获同意。

张男同日下午近4时自「信福1号」左舷梯行走通往码头地面时,信福公司及蔡男未注意栏栅上下栏杆的杆距依规定不得超过75公分,而此舷梯所设栏栅上下栏杆的杆距为145公分,致上扶绳挠度过大,张男重心不稳向外倾斜靠压上扶绳,扶绳无法支撑张男重量而向下弯曲,致张男从舷梯上坠落码头地面,经送医住院治疗后,于同年10月1日伤重不治。

信福公司在法院审理时,否认有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的犯行,辩称信福公司已经与张男的家属和解,和解金均已给付完毕,且「信福1号」的舷梯设备没有问题。

蔡男也矢口否认有过失致人于死犯行,辩称意外发生主因是因为张男有喝酒,平衡感不好才会跌下去,且意外发生后,发现张男除拿了一个行李箱之外,还用黑色大垃圾袋背东西在后面,所以当然会重心不稳,且舷梯杆距是依国际标准定的。

法院表示,依码头装卸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关于栏栅上下栏杆的杆距设置应在75公分以下,「信福1号」左舷梯在事故发生时,栏栅上下栏杆的杆距长达145公分,显已违反规定。

法院指出,信福公司提出的载运砂石适航性证明函中,并未包含舷梯设置,不足以对信福公司和蔡男有利的认定,且蔡男主张事故发生前张男有饮酒,但从LINE对话纪录,尚难认定张男意识模糊。

法院审理后,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科信福公司罚金新台币5万元,蔡男则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编辑:方沛清)11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