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资源循环 优先锁定电池

环境部部长薛富盛。图/颜谦隆

国内《资源循环促进法》正在进行立法作业,环境部长薛富盛表示,将优先接轨国际推动的产业,是电池、消费性电子产品、纺织品、包装容器等,届时会先订出指引,特别是电池不仅是一般可携式装备,在交通电动运具兴起之后,车用电池也会是很大要处理的问题。

联合国订定永续发展目标第12项「责任消费与生产」,呼吁各国积极掌握物料使用管理与推动资源循环,并规划2024年提出「全球塑胶公约」。欧盟2022年提出「产品永续生态化设计指令」(草案)(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ESPR)及2023年6月14日通过「电池法」(Batteries Regulation),延伸生产者责任导入产品资源从摇篮到摇篮的绿色设计理念,提升产品环境永续性及循环利用,同时达到减少废弃物与减碳目标。

未来「资源循环促进法」源头管理的规范,将以延长产品寿命与减少自然资源使用为目标,薛富盛指出,废弃物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可以再使用、这类变成二手使用之后就不需要再做任何的维护。

第二类是损坏了、没有办法发挥原来的功能,这类就要回收,这也是目前评估最大的类别;第三类则是量少、分子杂、甚至含有有毒物质,这类没办法透过再利用的才会变成真正的废弃物。

薛富盛指出,对于资源循环署来讲,要优先考量废弃资源哪些占大宗、哪些要优先处理,「一定是大户先处理,不会找小家庭开刀」。他点名「电池」是被列入考量的产业,不只是民众手上的手机、平板电脑电池,近年逐步推动交通运具电动化之后,「电池用量非常恐怖」。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主任秘书许智伦补充,现行电池在台湾有回收电池机制、也有相关回收基金,在欧盟有规定金属、玻璃制品中要有一定的回收量,我国目前在塑胶再生量有类似的做法,未来电池也会参考,也代表未来电池产品中必须还有一定比例的回收量。

环境部表示,这主要是建构原厂逆向回收产品重复使用或再制造模式,依指定方式进行重复填充、重复使用、租赁、押金回收或回购、维修及一定保固年限、再制造等,目前优先推动品项为手机、资讯设备、碳粉匣重复填充、玻璃瓶重复填充、包装容器重复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