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富盛 环境部部长挂保证 资源循环促进费 不重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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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部长薛富盛。图/颜谦隆

资源循环促进法 三大重点

薛富盛小档案

因应国际趋势与台湾2050净零排放政策,环境部推动两大法案,除了《气候变迁因应法》将启动征收碳费,《资源循环促进法》的「资源循环促进费」明年也将出炉,产业界无不担心会被多脱一层皮。对此,环境部部长薛富盛接受本报专访时保证,只要是计算基础有重叠,「重叠部分,个人认为可以排除」。

环境部正在推动「资源循环零废弃」关键战略,为落实各项施政目标,资源循环署已经启动《资源循环促进法》的立法作业,预计将在明年2月公布草案,未来内容整合现行的「废弃物清理法」和「资源回收再利用法」的管理思维,让法律更符合现代环保趋势。

翻转废弃物管理观念

也就是说,希望透过立法落实减少废弃物产生、再使用(不改变型态)、再利用(改变型态)、能源回收(如固体再生燃料)、妥善处理等5个阶段,搭配「绿色设计源头管理」、「能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量能平衡及管理」3大循环策略,以及「串联上、中、下游产业畅通循环网络」、「发展创新技术与制度」两大驱动支柱,借此翻转废弃物管理观念,提升资源再利用并健全管理。薛富盛表示,这是一个观念的转变,以前都称「废弃物」,因为过去是线性经济,石油提炼变成塑胶、把塑胶制成产品,消费者使用坏了之后就扔掉变成废弃物。

近年台湾公民素质程度提高,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程度做得很好,但一般垃圾每年生产1,000多万公吨,真正需要透过焚化炉处理的部分不到500万公吨、其余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

「就像是产业制程中燃烧处理过后的炉渣灰渣,还是可以再利用。」薛富盛指出,未来会利用这概念设计出诱因请厂商要回收,延续现在废清法与资再法的精神,透过诱因来让厂商投资设备,强化资源再利用。

他强调,企业对废弃物的利用也要有想法,可以透过公司或产业之间的交换,例如,水泥业的灰渣可以导入钢铁业使用,钢铁业炉渣或许营建业可以用,甚至有可能扩大到园区,让园区内部产业循环使用,同时还可以减少碳足迹。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主任秘书许智伦补充,台湾全国一年会使用到大概3千多万吨的资源,其中包括事业废弃物有2,000万吨、非事业废弃物有1,000万吨,家户有近6成的回收率,事业单位大约有8成。

估计到了2060年,资源使用量还会成长1.5倍,所以除了促进循环体系也会配合在源头减量,希望厂商在设计制程阶段,就要把环保节能理念都考虑进去,「如果不做,未来面对国际贸易跟环保趋势时,会有更大的冲击」。

衡酌补贴对象 滚动式检讨

日前在修法研商会议中曾提及,未来特定事业废弃物将被公告为「产业责任物」,业者须缴交「资源循环促进费」,挹注后端再利用及使用,包括纺织业、钢铁业、石化业等业者都担心,如果再加上碳费的成本冲击,不仅有失公平、还可能被多脱一层皮。

薛富盛强调,制程产出的炉渣废弃物跟碳之间是独立的,排碳要付费、产生废弃物也要付费,「这两者是独立的」,有些产业可能会有影响,但厂商如果可以提出有力的证据,认为废弃物之间与排碳有关联性,「支持重叠部分扣掉」,在未来进行费率审查时,让委员们来讨论,「该独立的时候独立,有关联时提出请求,重叠部分,个人认为可以排除」。

环境部也强调,资源循环促进费课征规划与评估过程中,会同时考量经济效益、能资源效益、提升环境品质效益(例如减碳效益)等因素,也会在碳费征收、碳交易的机制中,将事业资源循环的减碳效益纳入考量。课征资源循环促进费并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更会衡酌补贴对象,后续待相关运作机制成熟后,也会滚动式检讨运作机制,避免资源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