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春:香港海外法官制度合適 離任不須大驚小怪

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崔建春。(中新社)

辞任终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日前撰文指,香港法治受严重损害。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崔建春18日不点名批评岑耀信不负责任、双重标准。他又认为,香港的海外法官制度合适,可向世界宣示香港实行普通法,法治是香港的「金字招牌」,毋须对法官离任大惊小怪。

香港经济日报报导,上任两个多月的崔建春,18日为香港中小学校长主讲外交国安讲座。他在活动后会见传媒指,作为一个法官,职业操守是第一位,法律好不好、有何问题,由立法部门处理,法官应该不持偏见。

对于美国因初选案,对部分特区官员实施签证限制,崔建春指,香港要拚经济、谋发展,就23条立法及订立国安法是无可厚非。他批评,美国很多政客的思想、价值观、思维方式没有跟上时代步伐,说重一点是有「精神病」(suffered mental illness),质疑美国政客只关注几个人,说成是「民主人士」,怎谈得上民主;香港750万市民、全国14亿人民都不认同。崔建春称他们不单止「双标」,更加是「两面派」(double-dealing)。

崔建春又说,赴港工作只有两个月零两天,形容自己仍是「小学生」,而香港就是「一本复杂的书」,需要时间和经历去读好。

特首李家超18日在行会前会见传媒表明,海外法官在终审法院参与审议案件制度不会变,强调法治制度亦不会因为任何一位法官的个人取态而有所影响。他指,现在留任的终审法院海外法官都表示,对香港法治很有信心,亦很有信心香港法官会秉持公平、正义,按照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证据,在不受任何干预之下审讯案件。

香港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罗杰志(Anthony Rogers)在英国金融时报撰文,指对岑耀信违反在法律程序仍在进行期间,不应发表评论的原则,感到非常遗憾。他又指,该原则尤其适用于可能提上诉的情况,拥有较审理上诉者更高的司法职位时,更不能违反有关原则。

罗杰志又批评,岑耀信的文章将法庭决定的正确性与个人对相关法律的厌恶混淆,观点背后的逻辑是自相矛盾。他认为,法官可以辞职而不执行被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是正确和适当的行为,但执行该法律的人不会违反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