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港选举制度有漏洞 会配合修改法例

大陆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图/路透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6日发文支持大陆全国人大审议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她指出,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存有漏洞,有必要采取措施处理相关问题,律政司将配合完成修改法例工作,尽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郑若骅表示,任何一个地方,管治权都应该掌握在爱国者手上,由爱国者治理是一项基本准则邓小平在构想「一国两制」时,已指出港人治港标准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因此「爱国者治港」的准则早已包含在「一国两制」的方针内。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郑若骅提到,要更好地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就是当中关键所在,「这样才能够有效维护由《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让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和稳定。」

郑若骅指出,过去数年,有些人透过不同渠道宣扬「不用守法」的意识,甚至反中乱港思维,在2019年,社会开始充斥着各种暴力破坏的行径,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独」,激进分离势力通过各类选举进入特区治理架构,「这种情况显示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存有漏洞,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处理相关问题,才能够令『一国两制』得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贯彻落实。」

郑若骅表示,中国是一个单一体制国家,根据中国的宪制,权力来自中央,香港特区虽享有高度自治,但仍有一些事务属中央事权,包括国家安全和与特区有关的宪制秩序。

郑若骅提到,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作出决定,而中央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以「决定加修法」的方式来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

香港立法会民主派议员总辞。(图/路透社)

郑若骅指出,第一步是关于「决定」,全国人大按《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这提供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因为全国人大有权力和责任确保「一国两制」得以全面实践。」

郑若骅表示,第二步是关于「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依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对香港特区实行新的选举制度作出具体及明确的规定,之后由特区在本地法律作出相关修改。

郑若骅提到,中央对这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主导权,是依据《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相关法律文书,做法切合了中国的宪制秩序,也适用于香港特区,既符合「一国」亦尊重「两制」。

郑若骅强调,将会率领律政司的同事致力配合相关政策局完成修改法例的工作,以期尽早落实执行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香港立法会被示威者占领。(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