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向法院申请禁制令 禁播《愿荣光归香港》歌曲

示意图/东网

近年数个国际运动赛事播错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为香港或中国「国歌」,香港律政司昨日向高等法院申告,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有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故意令他人认为《愿荣光归香港》为「香港国歌」的任何人,在网路上或任何平台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包括旋律及歌词。

香港律政司要求禁止任何人旨在意图侮辱国歌,违反《国歌条例》第7条,令他人相当可能误会《愿荣光归香港》为香港国歌,或使人联想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独立国家并拥有其本身的国歌,以任何方式在网路上广播、转载、传播、表演、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愿荣光归香港》,包括其曲调或歌词或曲词。

此外,律政司要求禁止被告协助、促使、导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实施或参与上述行为,或者明知而授权、准许或容许他人实施或参与他人参与相关行为。诉状亦附上32条与《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Youtube影片连结,包括纯音乐版及不同语言版本的《愿荣光归香港》,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该32条影片发布,以及任何人改编《愿荣光归香港》的曲调或歌词或曲词。

港府发言人指出是次申请禁制令的目的,是制止任何人在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或在具煽动意图的情况下,传播或表演《愿荣光归香港》等;或在具侮辱国歌意图的情况下,将《愿荣光归香港》当为香港国歌传播或表演等,以维护国家安全及国歌的尊严。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表示,香港国安法已经防止市民妨碍政府施政、危害国家安全,看不到禁播歌曲有何价值,形容是「小动作」,并无需要,忧虑会令外界担心政府越来越限制言论、出版及生活自由,期望律政司加以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