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交保申请遭拒 香港高院法官:即时监禁「以儆效尤」

香港民派代表之一周庭。(图/路透社

记者杨庭蒝/综合报导

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因去年6月21日湾仔警察总部被包围一事,遭判监10个月,并于9日上午在高等法院提出保释等候上诉申请,但法官张慧玲拒绝其申请,并于今(16)日颁布判词指称,由于案情相当严重,判处即时监禁,以儆效尤是正确的判刑。

综合外媒报导,法官张慧玲在判词中指出,周庭所犯下之未经批准集结罪没有判刑指引,西九龙法院裁判官王诗丽借镜黄之锋案件中所涉的非法集结罪,考虑到两罪均涉及群众聚集、公共秩序以及人身安全等议题,所以判决并无不妥。

张慧玲再指,同案被告黄之锋当时「明显」煽惑他人围堵香港警总和堵塞两个出入口,周庭也在旁附和,并以「当时群众认识的公众人物领导人物」形容她,认为煽动群众与长时间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是相当严重的情节,「判处即时监禁,以儆效尤是正确的判刑。」

张慧玲认为,申请人周庭的刑期不算很短,且周庭不能证明自己的上诉理由有极高的成功机会,并强调她在上诉聆讯时可能已服毕全部或大部分刑期,所以这项判决并无不公。

周庭因去年6月21日包围警总事件,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入狱10个月。根据多家港媒引述,周庭首度受到实刑判决收监,在庭上聆听量刑当场流泪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