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苹果日报前总编保释申请遭法院驳回 还押9月再讯
壹传媒案 前总编保释申请遭法院驳回 还押9月再讯。(示意照/取自东网)
壹传媒前社长张剑虹、已停刊的香港《苹果日报》前总编辑罗伟光及3间公司,涉违《香港国安法》,同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再讯,检方反对罗伟光保释申请。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听取检辩双方陈词后,拒绝罗担保候讯,案件至9月30日再讯。至于张剑虹没有保释申请,继续还押。
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指出,警方尚余少量的电子仪器、文件及财务纪录需要调查,故申请将案件再延后,与另外前《苹果》4名高层涉违《国安法》的案件一同庭讯,即《苹果》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副社长陈沛敏、前主笔冯伟光和杨清奇之案,不过现阶段暂未有合并案件的指示。
辩方则不反对延后,另透露张剑虹正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罗伟光今天则有担保申请,但遭法官驳回,并下令罗伟光及张剑虹还押至9月30日下午再讯,二人均放弃8天的保释覆核权。
59岁张剑虹、47岁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根据《国安法》第29条,违反者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罪行重大的可判入狱10年以上或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