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重审「乔丹」 驳回「QIAODAN」再审申请

▲「乔丹系列鞋」在中国出现许多山寨版,历经4年官司法院中文「乔丹」案件重审。(图/翻摄自Jordan粉丝专页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前NBA球星飞人」Michael Jordan的「乔丹系列鞋」在中国出现许多山寨版。Michael Jordan 于2012年提告中国「乔丹体育(QiaoDan)」侵权,但一、二审皆败诉收场,他不服气申请再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8日公开宣判结果,涉及拼音「QIAODAN」案件被驳回再审申请;中文「乔丹」案件确定违反商标法,会进行重审。

据《中国新闻网》报导,这起官司已打4年之久,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8日对「乔丹」商标权争议案公开宣判:因Michael Jordan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也不属于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Michael Jordan再审申请。

报导也指,涉及中文「乔丹」商标3件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Michael Jordan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故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Michael Jordan判决后发出声明表示「很欣慰。」(图/翻摄自Jordan粉丝专页)

判决不久后,Michael Jordan发出原文声明给《懒熊体育》,内文经翻译后写道,「我很欣慰地看到,在「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名字权利。中国消费者有权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没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决彰显了这一原则重要性。」

Michael Jordan声明还表示,过去30多年时间里,「我将自己的名字和声誉打造成国际知名的品牌,从我早期在NBA球场上打球,到去年秋天再次访华,数百万中国的球迷和消费者一直亲切地叫我『乔丹』」。他说,对于今天的宣判,「将让每个人都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我尊重中国的法律,也期待着上海的法院对尚在审理中的姓名权侵权案件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