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春節加領1.5月事務補助費 內政部今發函地方政府
内政部为让村(里)长在春节前10日顺利领取,今已发函向各地方政府说明补助申请作业。图/内政部提供
立法院今年三读修正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增订春节期间另给村(里)长1.5个月事务补助费。内政部表示,立法院虽尚未审查通过明年预算,仍全力推动补助地方政府支应发放作业,让村(里)长在春节前10日顺利领取,今已发函向各地方政府说明补助申请作业。
内政部说明,依今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7条规定,春节期间发给全国村(里)长1.5个月事务补助费,是由内政部编列预算支应。为了让村(里)长于春节前领到该费用,将持续向立法院争取预算顺利通过,也同时展开相关行政作业。
内政部表示,已先于今年10月8日函请地方政府依规定编列预算,同时考量到春节期间是地方政府资金调度高峰期,为顺利在春节前10天完成拨款,也在今天发函向各地方政府说明补助申请作业,并请地方政府调查发给人数及所需经费于12月25日前提供内政部,加速作业流程,以实际行动肯定第一线服务辛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