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长补助三读过关 内政部:每年增逾4亿支出由地方政府支应

立法院15日院会三读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明定将每月4.5万元的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调高至5万元,立委洪孟楷上台发言感谢村里长在基层服务与防疫工作上的辛劳。(姚志平摄)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将村里长事务补助费从现行每月4万5千元调增至5万元,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支出4亿6566万元,自今年12月25日新任村里长就职日起施行。针对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要求中央政府协助地方负担增加经费,内政部表示,依规定由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支应。

内政部表示,距离前次村里长事务补助费修法已逾22年,本次调整是合理反映近年物价波动情形,也有助未来村里长执行相关业务更有余裕。

不过,此次修法增加村里长每月事务补助费5千元,须由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支应,恐增加地方财政负担,洪孟楷呼吁中央应该补助协助地方,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内政部指出,依补助条例规定,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是由各乡(镇、市、区)公所编列预算,这次修法通过后,各乡(镇、市、区)公所应依法办理今年度预算追加,以支应12月25日至12月31日的村(里)长事务补助费差额,亦须配合调整明年度预算的相关科目经费,以符法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