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月票草案今函送地方政府 仍待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简立欣摄)
交通部争取200亿元补助公共运输通勤月票以增加公共运输使用率,方案由中央主导、地方参与,交通部今(9)日先将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参考,以便事先规划并加速补助作业。补助办法必须等行政院核定才能实施。
总统蔡英文2月21日公布「疫后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条例」,交通部为依该条例第3条第3款规定办理扩大公共运输补贴,减轻通勤族群交通负担,已研拟「行政院促进公共运输使用方案」,并于2月23日行政院院会通过在案,目前交通部正研拟补助办法报行政院核定。不过交通部表示,为让地方政府可预先规划,交通部今日已先将公路总局研拟促进公共运输使用方案补助作业要点(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参考。
交通部表示,「行政院促进公共运输使用方案」由中央主导、地方参与,推动公共运输通勤月票部分,交通部及公路总局已盘点规划三大都会生活圈(北北基桃、中彰投苗、南高屏)月票原则,可采单一订价或采「城际通勤月票」及「都市内通勤月票」两种月票;其他县市可依地区特性因地制宜规划,可以单一县市或与邻近县市结合规划月票方案,便利民众搭乘各类公共运具。
交通部表示,公共运输通勤月票措施补助项目,包含电子票证制作费用、使用公共运输通勤月票搭乘各类公共运具票价优惠差额及相关票证系统建置及程式开发与修改费用,其中票价优惠差额补助部分,中央主管公共运具,由中央补助90%;直辖市、县(市)政府主管之公共运具,直辖市由中央补助50%,非直辖市由中央补助75%。
公路总局1月5日、2月9日召开两场会议与地方政府研商;另为辅导各县市及早规划与预为办理票证系统修改等相关前置作业,公路总局也于3月7及8日邀集地方政府、票证业者、验票机厂商及相关运输业者等,就票证系统技术、帐务清分金流处理以及相关行政作业等召会研商,以加速后续推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