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公硬吃「亲子丼」 因这事东窗事发他惨了!
花莲一名16岁的女子A国小时,曾遭大伯公伸出狼爪性侵,就读国中时,A的同侪服用避孕药被师长撞见,她遭大伯公性侵的事情才曝光,连母亲曾与对方发生关系的丑闻也随之公诸于世。(示意图/达志影像)
花莲一名16岁的女子A(化名)就读国小时,曾遭大伯公伸出狼爪,强行脱下裤子泄欲,A女担心自己怀孕,自行购买避孕药服用,并将此事深藏在心中,未料就读国中时,A的同侪因服用避孕药被师长撞见,询问之下,遭性侵的事情才跟着曝光,连母亲曾与对方发生关系的丑闻也随之公诸于世,经检方提起公诉,大伯公因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遭法院判7年3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A与大伯公两人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员关系,男方明知A未满14岁,2016年9月某日傍晚5时许,见当时尚就读国小3年级的A,在外公(男方弟弟)住处客厅写功课,遂命令她脱去裤子未果,竟强制性交得逞。
A遭性侵后便将此事深藏在心中,不敢告诉父母,且渐渐地对男生产生排斥,时常情绪失控长期接受辅导,直到就读国中时,得知同学与他人发生关系,建议吃避孕药后,2人在校园服用时遭师长撞见,一问之下,A才慢慢说出自己的悲惨童年及曾在那时吃过避孕药的事情。
然而,检警讯问过程中发现,A的大伯公不仅性侵A,也曾和A母在喝醉下发生过关系,遭A目睹过程。A母得知女儿被性侵后,却称其可能是记忆混淆,但法官不采信,认为大伯公已造成A身心受创,且迄今未表达歉意,斟酌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所生损害,兼衡检方对量刑意见,依对未满14岁的孩童犯强制性交罪,裁处7年3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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