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案延宕不影響運作 學者憂賴清德用剩下8名硬幹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廖元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其中7人将于10月31日卸任,总统府已提名新人选,但在野质疑政党色彩浓厚,扬言投下不同意票。依现行规定就算全数被封杀,也不影响运作。学者担忧,以赖清德总统的作风,的确有可能用剩下的8位大法官硬干。

许宗力、蔡炯炖、许志雄、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黄昭元等7名大法官将于今年10月31日卸任。总统府8月30日提名张文贞担任司法院长、提名姚立明担任司法院副院长,其余5位大法官提名人分别为,何赖杰、陈财运、王碧芳、廖福特、刘静怡。

大法官人事案已于9月20日立法院会排入全院委员会审查,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至今尚未就审查日程提案。眼见10月底步步进逼,新任大法官恐无法如期上任。不过,依照现行宪法诉讼法规定,就算7名大法官无法如期就任,也不影响宪法法庭运作。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虽然现行法没有规定宪法法庭审议、辩论、决议的最低人数,但只剩一半的大法官来解释宪法,成何体统?正当性何在?虽然以民进党政府,尤其是赖总统的作风,的确有可能就用这剩下的8位大法官硬干。

「任何有格调的大法官,是无颜在这样的人数下做成重大决定的。」廖元豪质疑,司法释宪本来就有着「反民主」与「有违责任政治」的难题(司法机关不是民选,却要决定国家重要政策,推翻国会的法律或政府的决策),如果还加上人数与法定总额差太远,那何来正当性?

廖元豪提及,当年监察院曾经停摆3年多,大法官在释字632号解释指出,立法院不能「拒绝审查」,但可以审查后否决。如果立法院否决,总统就有义务提出新的人选来说服立法院通过。虽然当时说的是监察委员,但在大法官提名、同意的情况,还是适用的。总统不能全把责任丢给立法院,好像立法院就有义务通过每一个人选,当橡皮图章似的。

谈及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定义「现有总额」,明确宪法法庭开会的人数,廖元豪说,其实是迟来的立法,补原来法制之漏洞。各种会议,各种合议制组织,都会有最低开会门槛的规定。例如监察院会议规则第五条规定「本院会议须有应出席委员2分之1以上之出席,方得开会」。普通法院的合议庭更是「一个都不能少」,依法三个或五个法官从来不能缺。那宪法法庭的大法官居然可以缺了将近一半,还能做成裁判?

廖元豪举例,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总额9名,最低开会人数是6人,容许一点空缺,但还是有法定最低门槛。

另外,廖元豪呼吁,赖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选,如果都被否决,依理赖总统应该尽速补提名,并且提名的人选要以「有可能通过立法院审查」为前提,必要时还应该与立法院多数党事前协调人选。即使采行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在面对参议院与自己不同党的状况下,提名的大法官人选也一定是温和派、中间派,甚至是倾向参议院多数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