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国道翻车3个月计10件 高公局警告罚则重

4月16日国道2号东向圳头交流道货柜车翻覆事故。(高公局提供/陈祐诚台北传真)

近期国道大货车翻车事故频传,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统计今年1至3月已有10件大货车翻车,影响行车安全及交通秩序甚钜,除呼吁驾驶人小心行驶,也警告相关罚则多,货物脱落最高罚1万8000元、未依规定绑紧货物最高罚6000元、处理散落物收费3000元起等。

高公局表示,大货车因车体重心高不易操控,且高速行驶下所需煞车时间与距离较长,再加上视线死角多、装载货物影响车辆稳定性,若未依速限行驶或面临突发状况时,即可能发生翻覆事故,而匝环道道路线形多属弯道,事故发生的风险更将大幅提高。

高公局举例,今年3月22日国道2号大竹出口处发生水泥预拌车翻覆事故,封闭匝道进行拖吊,约花费3.5小时排除,造成车流壅塞回堵约1公里;4月16日国2甲圳头交流道发生1辆货柜车因车速过快而翻覆,约花费4小时才排除;4月17日国4东向1辆砂石车疑似操作不当,于出口匝道前发生自撞事故并冲出边坡,约花费4小时才排除。

高公局指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汽车所载货物渗漏、飞散、脱落、掉落或气味恶臭者,可处3000元至1万8000元罚锾;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装置货物未依规定覆盖、捆扎者,可处汽车驾驶人3000元至6000元罚锾。另依「国道散落物处理收费要点」规定,车道或路肩上散落物的处理费用,为每车道每半小时收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