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广电总局又开刀 「禁止明星与网红4种炒作!」

记者杨媛婷综合报导

大陆广电总局最近动作频频,一连传出「禁韩令」,封杀韩星出演的节目戏剧广告等;实施「演员打分制」;抑制「演员天价片酬」、「限童令」等;29日又针对新闻发布通知,要求社会娱乐类的新闻禁止追捧明星网红

▲大陆广电总局再抛出新的措施。(图/翻摄自人民日报微博)

大陆广电总局26日曾针对电视剧明星酬劳过高提出报告,为了改善电视剧乱象、天价酬劳、明星炫富状况,制定一套限制综艺娱乐节目的措施;29日再发出声明,针对新闻节目「追捧明星」、「炒作网红」的歪风,广电总局发布命令要求「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要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富豪)、网络红人」。

广电总局也明确列出禁止4大类型的炒作,第1类是「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第2类是「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第3类是「坚决防止不加批评地展示丑闻劣迹丑行恶态」,第4类是「坚决抵制搜奇猎艳、血腥暴力、矫情滥情、低俗媚俗、挖苦贬损」,据悉这项命令已经于8月4日起正式实施。

▲大陆广电总局盼新的措施能传播真善美,遏止歪风。(图/翻摄自人民日报微博)

对于广电总局的最新措施,不少网友支持「真的该管」、「网红什么的真的可以歇歇了,微笑广电大大我支持你!」,但也有人认为「初衷是好的,不过基本不可能实现」、「也太多坚决防止」。

▲网友对广电总局新措施的想法。(图/翻摄自新浪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