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广电总局拟祭新规 黄金时段「禁播境外视听节目」

▲握有「审批制度大权广电总局。(图/翻摄自网易新闻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禁止黄金时段(19时至22时)播境外视听节目。同样被禁的还有那些包含暴力恐怖主义危害中国国家统一、诋毁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威胁社会稳定以及伤害民众感情外国节目内容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引进境外视听节目实行许可制度,境外视听节目由设区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依法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含有相应业务类别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等引进。

▲大陆国家广电总局官网20日发布关于《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图/翻摄自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意见稿称,对于引进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重大题材,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方面题材的境外纪录片和其他视听节目,以及以卫星传送或直播方式引进境外视听节目,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负责审批工作

征求意见稿也规定,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时至22时播出境外视听节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当天该类别节目总播出时间的30%。

大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官网中提到,关于《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规章制定程式条例》的相关规定,即(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众可以提出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