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9月开始向外国游客征收旅游税 每房每晚须缴70元
▲马来西亚将从9月开始向外国游客征收旅游税。图为马来西亚槟城购物地。(图/马来西亚观光局提供)
马来西亚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Datuk Mohamed Nazri)8日宣布,将从9月1日起落实旅游税法令,开始向外国游客征收旅游税,以一间房间为单位,每晚征收马币10零吉(约新台币70元)的费用。
据当地媒体报导,纳兹里8日召开记者会宣布,旅游税将从9月1日起落实,外国游客无论入住马来西亚任何星级的住宿场所和酒店,每一间房间每一晚都会被征收马币10零吉的旅游税,大马公民或永久居民则可豁免。纳兹里预计,旅游税每年都可为大马带来逾2亿1000万零吉(约新台币14亿8300万元)的税收。
纳兹里指出,凡是注册于旅游及文化部旗下的住宿场所皆可免除征收旅游税,包括民宿(homestay)及乡村民宿(kampungstay)。此外,入住中央政府、州政府或法定机构经营,以进行教育、慈善、培训为目的,非商业性质的住宿场所;或是由宗教机构设立和维持,非商业用途的住宿;又或是4间及少于4间房的住宿场所,皆可免除征收旅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