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偷尝禁果怀孕!她堕胎怀疑「婴灵缠身」 19年后怒告旧爱性侵

▲女子19年后怒告旧爱性侵。(示意图/Pixabay)

图文/CTWANT

彰化县一名女子小美(以下皆为化名)就读大学期间与男友阿明偷尝禁果,因此怀孕堕胎,后来2人分手,不料她19年后竟对旧爱提告妨害性自主,自称堕胎后心情低落,怀疑婴灵缠身,还去收惊解厄,成为其多年挥之不去之阴影。彰化地院认为,2人案发后仍持续交往多年,难认男方有妨害性自主行为,判处无罪。

起诉指出,小美和阿明前为男女朋友,双方交往期间,被告利用女方在住处过夜机会,强行脱掉小美衣物欲加以性侵;由于小美无法抵抗,遂要求阿明戴保险套,惟被告表示戴保险套会影响快感而予以拒绝,之后即违反其意愿,在未戴保险套之状况下强制性交得逞,导致还在念书的她因此怀孕,只好进行人工流产。

案件审理期间,小美提出2人对话纪录,她曾传讯「性侵就性侵不用讲的好像是你无心之过一样」、「你不顾我抗拒压着我变态的把精液射在我脸上,很恶心的满足自己变态心理只为了泄欲」,而阿明也向她道歉,足以证明被告曾对其强制性交。小美主张,阿明使其怀孕堕胎,害她怀疑婴灵跟随而去收惊,且每次看到有关堕胎之新闻电影,都会有罪恶感,成为多年挥之不去之阴影。

阿明喊冤称,自己从未违反小美意愿发生性行为,之所以没有反驳对方指控,是因为一开始以为她在讲怀孕堕胎一事,他知道女方脾气,越解释她脾气越上来,后来试着打电话想问她什么事,她不接,「我不想跟她反驳,把她脾气激上来,因为她脾气真的不好,我向她道歉是因为让她怀孕堕胎的事,不是强制性交」。

彰化地院审酌,被告与小美于案发时系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后仍继续交往长达3、4年,于94年间至97年间,2人还曾共同出游、共同参与摄影活动及家人婚事,有诸多留念照片可见女方面挂笑容、甚至于房间笑着微露身体拍照,且告诉人之指证尚乏相当、适切之补强证据以凭认定,因此判处阿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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