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送酒醉已婚女返家卻帶返自家硬上 判賠60萬

新北市陈姓男子前年约1名女性友人到台北市餐叙后再跑2间酒吧续摊,女子怕喝多酒醉,事前告知陈男住家地址及丈夫电话,陈男却趁女子酒醉不省人事,将人带返其住家发生性行为。女子丈夫依妻子手机定位找上门怒报警提告求偿,新北地院日前判决陈男应赔偿6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于2022年10月6日晚上6时许,与受害女性友人相约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一间酒屋用餐后,当晚8时许,再一同前往台北市六条通,连跑2间酒吧续摊,女子怕喝多会酒醉,事前先告知陈男其住家地址及丈夫行动电话。

没想到,陈男见女子酒醉不省人事,竟直接叫计程车将人带返其中和住家并与酒醉女子发生性行为,女子丈夫因连系不上人,最后依妻子手机定位找上门,按了20分钟门铃才有人来开门,却惊见开门的是酒醉意识不清醒的妻子,且仅穿着一件黑色T恤,不仅非出门时所穿的红色T恤且还未穿内裤,怒报警提告并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新北地院考量陈男利用受害女子饮酒后失去意识、不知抗拒之际,乘机性交得逞,且到案并未置辩,日前判决陈男应赔偿60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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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