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车辆查勘、施救、定损结果互认!广东保险业制定全国首个车险重大灾害行业互认指引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许爽 广州报道

面对近年来频发的极端天气、自然灾害,保险业一直是冲在防灾减损的一线“尖兵”。风险减量服务已成为财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风险成本具有积极作用。

6月12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独家获悉,为持续完善车险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体系,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的指导下,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广东省车险重大灾害行业互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互认指引》)。

全国首个车险大灾行业互认指引

据了解,车险重大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洪涝等较大社会影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情况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其他重大事件,导致车辆被淹、被砸的损失。

根据《互认指引》,广东(不含深圳)财险机构将采取“分片包干”等形式,科学统筹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协同参与灾害防御、施救、查勘、定损等互认工作。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全国首个车险大灾行业互认指引和机制,广东(不含深圳)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机构将全部参与其中,全面提升车险重大灾害事故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水平。

广东保险业将建立省、市大灾沟通协同机制,共同推进车险大灾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工作。其中,省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若干家省级产险公司车险理赔分管领导组成,负责大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统筹部署,决定大灾互认机制的启动,发布应急指令等重大事项。

地市方面,地市协会负责牵头组织本地财产保险公司(4-6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下设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由各地区若干家财产保险公司理赔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大灾防御、查勘、施救、定损互认启动、流程、舆情、理赔等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工作组下设的防御、查勘、施救、定损、数据等职能小组。

防御、查勘、施救、定损互认

具体来看,广东省车险重大灾害行业互认工作机制主要分为防御互认、查勘互认、施救互认、定损互认四个阶段。

在防御互认阶段,保险公司按“分片防御”的形式对责任片区易涝点进行防御、走访提醒物业、应灾物资准备、大灾预警宣传等工作,进行灾前协同防御。

在查勘互认阶段,保险公司对责任片区的受灾车辆开展查勘工作,在集中受灾区域设立大灾救援服务站,统一做好车辆信息登记、现场查勘工作,互认查勘照片及结果。

在施救互认阶段,保险公司共享施救资源,接受统一调度、安排,针对集中水淹地点受损车辆做好施救登记,进行统一施救,对施救费用标准及施救结果互认。

在定损互认阶段,保险公司按统一的水淹等级、工时标准,结合维修网点受灾车辆数量,按统一的定损标准开展定损工作,对定损标准及结果互认。

同时,《互认指引》对防御、查勘、施救、定损四个互认环节的触发条件也分别作出了界定,以提升灾害事故预防及处置效率。当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发布防汛、防风应急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I级)响应,或大灾报案量在年日均报案量8倍以上,启动大灾防御互认;当一县区受灾报案数量达到4-6倍时,雨未停水未退,有达8-10倍的趋势,启动大灾查勘互认;当出现小区或地下车库等集中被淹灾害,受灾车辆超过300台,启动大灾施救互认;当大灾损失车辆在同一个维修网点的车辆数大于100台,启动大灾定损互认。

此外,《互认指引》还要求,应急工作组应在每轮大灾结束后向地市协会及省级公司所属部门报送大灾互认开展情况。地市协会应定期组织行业开展互认落实情况交叉检查,不断完善行业协同响应机制。

“通过上述四个环节的行业协同,广东保险业将在防御阶段有效降低广大群众人身、财产损失;在查勘阶段减少客户现场等待时间,提升查勘工作效率;在施救阶段让救援资源得到高效利用,提升受灾车辆救援效率;在定损阶段使定损工作更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快定损效率,提升赔付时效。”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未来,广东保险业将继续加强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继续完善灾害应对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保险服务,共同推动广东保险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