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国家影视新地标!国影2期发布实施

国影中心2期场馆都市计划核定发布实施,后续由文化部规画兴建,未来将与1期场馆打造国家级影视地标。(新北市城乡局提供/吕健豪新北传真)

为提升国家整体电影文化产业,并执行国家影视及广播文化资料典藏及推广政策,「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1期场馆」已于2021年1月7日正式开幕启用,为解决空间需求,中央与地方合作启动2期场馆规画,其都市计划变更作业终于在今(20)日核定发布实施,后续将交由文化部接续办理设计兴建,期望打造国家级影视新地标。

国影中心提供电影文化资产的保存、修复、研究及推广等功能,但1期场馆空间规模有限,无法满足办公及专业修复等空间需求,因此透过新北市与中央合作,由新北市政府无偿提供土地资源,加速办理都市计划变更作业,相关程序于今日完成。

新北市城乡发展局长黄国峰表示,该案由文化部、市府城乡局及新闻局跨局处合作,办理土地变更及移拨作业,将原以停车场功能为主的停兼影用地,变更为「国家电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车场使用」,并依都市计划程序,在去年12月23日起公开展览,后续于不到1年时间即完成新北市都委会与内政部都委会的审议。

黄国峰强调,此案展现中央地方合力推动国家重大建设之效率,后续将由文化部接续办理建物规画设计及兴建工程,共同打造国家电影文化资产保存之全新场域,将以预估41.7亿元经费,规画兴建地上7层、地下2层之建筑物。

国影中心2期场馆完成后,预计可带来多项效益,包含典藏库房4千余坪保存23万件典藏品、影视博物馆5千余坪提供体验展示、演艺空间、人才培育、行政办公,并与1期场馆结合打造国家级影视地标,另可提供汽、机车公共停车位各500席,强化公共设施量能与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