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新地标 国影中心2期审议通过

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2期场馆15日由内政部都委会审议通过,都市计划发布实施后,将由文化部接手规画设计、兴建。图为1期场馆。(新北市政府城乡局提供/吕健豪新北传真)

新北市新庄副都心的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2期场馆,15日获内政部都委会审议通过,后续将依程序完成都市计划发布实施作业,并由文化部接手规画设计及兴建工程。民代则希望2期能打造成新庄新地标以及国际级影视中心。

为了提升国家整体电影文化产业,并执行国家影视及广播文化资料典藏及推广政策,同时因应1期场馆空间不敷使用的现况,新北市府与文化部协力筹建国影中心2期场馆,将原用地变更为「国家电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车场使用」。

城乡局长黄国峰说,新庄副都心为大汉溪北三大核心之一,本案透过文化部与新北跨局处合作检讨,未来不仅满足2期场馆所需空间及文化资产保存与推广功能,也提供汽、机车停车位各500席、留设大面积开放空间等,强化当地公共服务量能与品质。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翁震州表示,国影中心都市计划在2003年台北县时期就已通过,但1期场馆却延宕近20年才启用,导致价值数十亿的土地缩水成以办公厅舍为主的窘境,让地方民众不免失望甚至遗忘。

翁震州说,如今2期场馆终于要启动,期盼能恢复原规画的国家电影院、电影博物馆、图书馆、资料馆及多功能互动设施,打造如同高雄流行音乐中心,成为新庄的地标,并成为电影爱好者的交流中心。

国民党新北市议员戴湘仪认为,乐见该案审议通过,但2期规画以典藏为主,建议文化部应多听取地方意见,除保存国家重要电影文化视听资产,也要达到充实民众文化内涵、提升生活品质、带动周边产专区发展的目标。

戴湘仪表示,2期场馆规画兼具文化保存研究与推广教育的功能,也应纳入符合国际规格的多功能展演厅,同时在人行动线与1期建筑的串接上做完整规画,户外绿地空间也可加入友善在地的元素,让其成为真正国际级的影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