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家电影局: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 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大陆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禁止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图为浙江横店影视城。(图/新华社)

中国大陆国家电影局1日于官网发布《国家电影局等印发「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指出要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防止变形走样,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北京商报》报导,该通知指出,近年各地先后投资建设了一批影视基地,出现了盲目发展、低水准重复建设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借机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因此,要合理规划布局,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影视产业发展程度和比较优势,严格科学论证,统筹研究影视基地项目的数量规模和选址布局。

《通知》表示,要严控影视基地建设和管理营运主体在基地周边捆绑开发建设住宅、办公大楼等房地产项目,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影视基地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用地;对拟新增立项的影视基地项目要严格把关,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