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筆遺囑「財產不給手足」卻翻盤…律師釐清遺囑10重點:要留特留分

吕秋远律师在脸书粉丝团分享遗嘱10大重点。 示意图/Freepik

昨天有件事,其实蛮重要的,可能需要提醒大家。事情是这样的:在演艺圈很有名的邱瓈宽,有个如师如父的大哥裴祥泉过世,留下一亿多的遗产。他在病榻前请公司员工三名做代笔遗嘱,一个人写,两个人见证。

裴祥泉在遗嘱里说,「我孤家寡人,没家庭,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他希望的遗产分配方式是这样:「公司的帐处理完了之后,剩下的分给杨胖(杨智明)30%,阿宽30%,汉星公司员工20%,剩下的20%,就给那些需要照顾的人,美政、娟娟、赖副总、阿照、小邹、大包,还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

至于三个兄弟姊妹,他强调,要剥夺他们的继承权,一毛都不给。一审时,邱瓈宽败诉,二审、三审反败为胜,最后遗嘱有效。但是,法官认为,剥夺继承权无效。所以最后的结论是,邱瓈宽他们取得三分之二,兄弟姐妹取得特留分三分之一。

为什么?

代笔遗嘱写了却无效?原因在这件事

代笔遗嘱,必须要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三个人,由被继承人口述遗嘱内容,一个证人笔记,另外两个负责见证跟签名。

在裴祥泉的遗嘱里,见证人是汉星公司员工,原本可以当证人,但是要命在于,遗嘱里说,要给汉星公司员工20%,他们顿时就变成利害关系人,原本不能当证人。

这也是一审认为遗嘱无效的原因。但是,后来再进一步确认后,发现裴祥泉在写遗嘱的时候,就已经提醒他,这几个人不可以当见证人,而这几个员工当场同意不拿任何公司分到的遗产。所以,二审与三审才会认为,既然见证人不是利害关系人,遗嘱就有效了。

那么,剥夺继承权呢?二审法官认为,遗嘱有效,但是,剥夺继承权的部分没有效力。原因是,裴祥泉虽然在遗嘱说,「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应该有剥夺继承权的意思,但是剥夺继承权必须要是继承人曾经对被继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法官并不认为兄弟姐妹曾经对他有这样的行为,顶多是感情不好而已,因此,法官认为,兄弟姐妹还是有继承权,只是剩下特留分,是全部的三分之一。

所以,结论是什么呢?

遗嘱10大重点提醒

1.遗嘱一定要写,这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可以自书、代笔、公证,但是一定要写。

2.自己会写字,那就自已手写,只要记名年月日,亲自签名就有效。不想或不会写,就口述,请三个人来作证跟撰写。不然就是请公证人帮忙,但还是要带两个证人去。

3.证人,不可以是利害关系人,只要跟遗嘱有关联,例如有收到遗赠,或是可以继承的人,都不能当证人,不然遗嘱会无效。

4.要记得留特留分,小孩、配偶、爸妈是二分之一;兄弟姐妹跟祖父母是三分之一,算好才不会有争执,不然就会像张荣发的遗产一样,到现在还不能结束。

5.被继承人还没过世,抛弃继承都是无效的。所以如果有人重男轻女,要女儿抛弃继承,先给女儿一笔钱,那么不妨笑着收下签给他,反正事实上,就算女儿抛弃继承也是无效的。

6.剥夺继承权,可以在遗嘱里载明,一旦剥夺继承权,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

7.剥夺继承权有很多原因,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对被继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其他还有窜改遗嘱、谋害被继承人或继承人等等。

8.重大侮辱或虐待,不能只是在遗嘱上写这几个字,要有相关叙述或证据。例如某人曾经怎么对我,让我觉得很羞辱,或是曾经有保护令核发之类的状况。

9.长期跟父母没见面,最高法院认为符合重大侮辱,所以不想见爸妈,却想要拿爸妈的遗产,如果遗嘱上有写,原则上法官会认定这可以剥夺继承权。

10.「天地万物,朕赐给你,才是你的,朕不给,你不能抢。」我知道,很多人只是想要公平。不过,不是自己赚的,其实就没有公平可言。我们没有缘份,这样想就好。

本文转载自《吕秋远FB粉丝团》,原文为:昨天有件事,其实蛮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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