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戀超商女店員送巧克力遞情書 違反跟騷法判處拘役40日
彰化县47岁施姓男子因单恋一名超商女店员去年多次买金莎巧克力放在柜台给女店员,又写情书约女方见面,但女店员示意若再骚扰会报警,施男又写纸条给女方说「如果你要报警,告诉我,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女店员果然报警,彰化地方法院依跟踪骚扰罪,判处拘役40日,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施男去年3月到7 月间多次买金莎巧克力放在超商柜台给女店员,3月某日下午以电脑打字写着「愿一识佳人,不知佳人意下如何,这几天会在某图书馆,佳人若有意愿可前往相见,冀佳人勿以唐突见怪」的纸条放在超商柜台,约女店员见面。
但女店员不理他,并示意若再骚扰会报警,施男于去年6月连续二次又留纸条给女店员,先是写着「我求你千万不要报警,从那天你说要报警我一直害怕到现在」,一周后又来纸条写着「真心请佳人前来相见,我必定以礼相待」、「请你不要报警,如果你要报警,告诉我,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
去年8月某日施男又站在超商外,走到玻璃窗边敲打玻璃窗,引起女店员注意,再骑机车离去,一个多小时后又骑车回来,站在超商门口对着女店员比手画脚讲话约15秒后,才又离去;二天后他又到超商,对着正在柜台工作的女店员举起左手食指说话,女店员不堪骚扰,打电话欲报警,施男欲伸手夺女店员电话,后因有其他客人,他才骑机车离开,但一个小时后,他又回超商对女店员举起右手,被见义勇为男客人赶出超商,女店员也报警提告。
法官认为施男不思尊重女方意愿,竟反复对告诉人为骚扰跟踪行为,造成女店员恐惧不安,所为实属不该,惟念及施男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无前科,且女方后曾表示「不告了」,但经法院多次通知均未提出撤回告诉状,因此仍依跟踪骚扰罪,判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施姓男子因单恋超商女店员多次买金莎巧克力放在柜台给女店员,又写情书约女方见面,女店员不堪其扰报警,彰化地方法院依跟踪骚扰罪,判处拘役40日,缓刑2年。记者林宛谕/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