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姊硬压学妹宿舍床上强吻!狂送40封情书 跟骚+猥亵被判刑

▲花莲廖姓女子强吻大学学妹遭判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花莲报导

花莲廖姓女子迷恋大学学妹,不断传讯息、写情书追求,还在情人节时约她到宿舍,将她压在床上强吻,又趁两人同在汽车后座时再度强吻,还站在学妹租屋外盯梢、守候,让学妹心生恐惧,将廖女告上法院。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判定廖女犯行属实,依犯跟踪骚扰、强制猥亵等罪,拘役部分处100日,有期徒刑部分则合并处8月,都可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廖女和小雅(化名)是大学学姊、学妹,廖女虽知道小雅有男友,仍从去年1月到5月间,每天传LINE给小雅要求见面,或到她租屋处送礼物和信件,合计送了40封信,同时尾随、跟踪小雅回家,又在小雅租屋处外盯梢、守候,让小雅不堪其扰。

此外,廖女于去年2月14日情人节时,借口要送小雅礼物,将她约到大学宿舍内,将对方强压在床亲吻,又曾在汽车后座对小雅强吻,共强制猥亵得逞2次。廖女并于去年3月底到小雅住处敲门,开门后见小雅男友也在,竟自行进入租屋处,经劝阻也不愿离开。

另外,廖女又于去年4月29日在小雅家外盯梢,见小雅和男友骑机车双载正要离开,愤而上前强拉机车,导致男友必须紧急煞停,妨害两人自由行车之权利。廖女又在小雅家入口处用身体拦阻,妨害小雅的女性友人自由进出,最后小雅无法忍受廖女不断骚扰,报警处理。

廖女在警询时供称,她和小雅是情侣关系,所以她的所作所为都是正常的举动,直到审理时才坦承犯行,法官依她犯跟踪骚扰罪、2个强制罪、1个留滞住宅罪、2个强制猥亵罪,拘役部分合并处100日,可易科罚金10万,有期徒性部分则合并处8月,可易科罚金24万元。全案还可上诉。